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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序推进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0/09/01 14:23:24

各试点院校、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及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的精神,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有序推进2020年全国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保障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院校培训、考核站点申报、考务组织、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院校云课程开课

鸿科经纬为提升院校开展试点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教育培训质量,同时也为帮助教师更好地开展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教学工作,面向试点院校师生开放云课程开课申请(云课程提供在线课程、在线实训、教学资源、培训指导方案、书证融通方案、在线教学管理、学情分析等内容协助院校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院校可根据申报的级别以院校为单位填写《试点院校云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1),学校须为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单位,开课总人数不得超过试点院校申报的总人数;将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04748596@qq.com。

二、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认定

1.申报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申报、相关单位推荐、培训评价组织审核程序予以认定。

2.申报单位须具备开展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的管理团队、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见《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场条件》(附件2)。

3.在不晚于考试报名开始前14天通过教育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https://vslc.ncb.edu.cn)-试点院校业务平台-考核站点申报栏目进行申报,按照平台要求填写相应内容,并填写《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请表》(附件3),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字)的扫描版作为佐证材料上传。

4.鸿科经纬公司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沟通,结合区域实际,协商确定考核站点,并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平台备案。

三、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工作

1.报考的考生已经返校,学校能够符合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防疫要求,具备线下统一考试的条件;

2.试点院校应根据防疫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自愿组织学生在本校考试(若暂时不满足考核站点建设要求的可边建边考,优先保障完成试点任务),2020年9月-12月安排统一考试,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选取考试时间。考核等级范围为初级、中级、高级。考核内容和形式详见《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方案》(附件4)。

4.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考核,以考生所在学校为单位,通过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服务管理平台(https://vslc.ncb.edu.cn)进行统一报考,具体流程参见《试点学校考务组织操作手册》(附件5)。

5.费用由参加考核院校统一缴纳至培训评价组织,培训评价组织不单独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6.考试时间

阶段

             时间

                             内容

考试报名

考试时间前14天

申报考核站点,提交Word版本考核站点申报表(佐证材料)

试点院校选择相应考核计划统一导入报考学生信息

考点编排

考试时间前7天

系统管理员培训,考场编排

准考证下载

考试时间前3天

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下载

正式考试

9月26-27日

10月17-18日

10月24-25日

11月14-15日

11月27-28日

12月12-13日

12月19-20日

12月26-27日

全国统一时间进行考试,其中12月26日-27日为初、中、高级考试,其余场次为初、中级考试。

成绩公示

考试结束后21天,公示期7天。

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成绩公示并提供查询

7.联 系 人:何海阳,010-59226329,13501289641

附件1.试点院校开课申请表 .docx

附件2.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场条件.pdf

附件3.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站点申请表

附件4.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方案.pdf

附件5.试点院校考务组织操作手册.pdf

关于有序推进网店运营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盖公章版)


北京鸿科经纬科技有限公司

年九月一日